【政策解读1】临床试验用药的留样管理

2022-06-06    

为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国家药监局于5月底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用药品附录(试行)(下称附录)。结合2020年7月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药品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条例和规范呢?

别急,杉互君已经给大家划好重点啦!这次杉互君规范解读系列将分为4篇:1.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管理;2.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标签设计与盲态管理;3. 临床试验用药品在中心间的转移 ;4.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全程追溯。

今天开启第1篇:临床试验用药的留样管理

留样管理规范出台之前,想必大家也和杉互君一样存在很多困扰的问题:留样留什么?如何留样?留样留多久?别慌,这次管理规范都给大家解释清楚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规范解读

附录-第十三条 ……用于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的每个批次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留样。留样数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留样时间应当不短于相应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时间(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除外)。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附录-第三十六条 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均应当留样:

(一)留样应当包括试验药品和安慰剂,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形式相同,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相应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并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

(二)已上市对照药品的留样数量可基于风险原则确定,留样数量应当满足对照药品可能的质量调查需要,并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

(三)临床试验用药品更改包装的,应当按更改前后的包装形式分别留样,每种包装形式至少保留一件最小包装的成品。

(四)留样应当包括已设盲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至少应当保存一个完整包装的试验药品、对照药品(含安慰剂),以备必要时核对产品的信息。

(五)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期限按照以下情形中较长的时间为准:1.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批准后两年或临床试验终止后两年;2.该临床试验用药品有效期满后两年。

管理规范条款对于留什么、怎么留以及留多久都给予了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杉互君整理出了几个延伸问题,大家不妨来一起思考探讨?

1 药品是在仓库中留样,还是在研究中心留样?

2 盲态研究药品是在编盲前留样,还是编盲之后留样?

3 药品留样规则是随机抽样还是顺序留样,如何操作?

4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应该由谁来保管?


延伸思考

针对这些延伸问题的探讨,杉互君分享一些自己的实操建议:

1 仓库留样还是研究中心留样?

附录条款,留样有三方面:1.药品制备每批次的原辅料、包装材料;2.试验药品和安慰剂;3.已设盲的药品。根据药物供应管理的基本流程,留样活动都发生在药品出库前,即生产仓库中。附录条款未明确是否需要研究中心留样,是否就不做了?答案是否定的。

除了附录条款,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约束法规还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第二十一条: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品有管理责任。(五)研究者应当对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随机抽取留样。同时,2012版《生物利用度(BA)和生物等效性(BE)试验用药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技术指导原则》中规定:注册申请人在将试验用药品提供至试验机构之前,不得从试验用药品中分出留存样品,以确保留存样品是注册申请人提供给试验机构用于临床试验的同批产品。

因此:根据临床试验类型,BA/BE研究须在中心进行留样;新药研究建议在仓库中进行留样。

2 对于盲态研究,编盲前留样还是编盲后留样?

附录条款显示,留样内容:1. 药品制备每批次的原辅料、包装材料;2. 试验药品和安慰剂;3.已设盲的药品。

因此:新药研究,编盲前和编盲后都需要留样,留样的物料不同,留样数量参考附录的条款;BA/BE研究为编盲后在研究中心留样。

3 随机抽样还是顺序留样,如何落地具体实操?

附录没有明确留样的具体方法,但GCP中指出BA/BE研究采取随机抽取留样;而新药临床研究通常从“避嫌”的角度考虑,也建议采用随机抽样留样。为了保证随机过程可溯源,随机必须具有重现性,即根据随机记录文件及方法,可以产生唯一的随机结果。但如何具体操作,是否有便利的工具?

无论是BA/BE研究在中心的随机抽样,还是新药研究在仓库的随机抽样,均由专人负责;根据需要抽样的数量,采用SAS,SPSS,或者Excel工具中的随机方法进行随机抽取相应的药物编码。

而IRT作为药物供应管理的专业系统,有更天然的优势方便操作:1. 仓库的实时库存;2. 药物的盲底;3.研究中心的实时库存(盲态研究)。

4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留样应该由谁来保管?

对于新药试验,药品的留样在仓库中进行随机抽样和隔离管理;对于BA/BE试验,各试验机构进行随机抽样和保存留存样品。具备适当的贮藏条件的申请人或试验机构,可自行妥善保存。若没有适当的贮藏条件,可选择将留存样品运送至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贮藏,第三方机构应具有按照试验用药品标签上所标示的条件进行贮藏的设备。


对于留样管理部分的规范解读,大家有任何疑问或者观点,都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和杉互君探讨学习。